《发条橙》
宫子 身材瘦弱,只要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回水瓶座老家。
在希腊伊兹拉岛期间,科恩用打字机敲出了一整本《美丽失败者》。他比所有摇滚乐手都更早尝试迷幻药,并把那样的经验写进了这本书里。这本书问世后,《波士顿环球报》赞道:“詹姆斯·乔伊斯其实没死,他住在蒙特利尔,化名莱昂纳德·科恩。
在这类风格的作品中,只存在着一种意义上的低劣之作,即在艺术风格上毫无创造力的作品。
最近,伯吉斯臭名昭著的小说《发条橙》又出了未删减的新译本。在重新阅读的时候,我并不确定原来被删减的部分是什么,因为对这么一本书来说,删减些许内容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无非是去除一些极度令人不适的内容,莱昂纳德·科恩的渴望之书,保留那些稍微令人不适的内容。,
这本小说的风靡大概要完全归功于电影,不过,我身边的库布里克影迷也和我说过,他唯独不喜欢《发条橙》。我问为什么,他说,看到电影前半部分那些为非作歹的行为,就有些受不了了。当然,对于这些片段我能装模作样地说出许多辩护的言辞,例如野蛮与文明之间形成的美学张力,用极端情景讨论的自由问题。但我还是想说,从一开始,我就不是带着忍耐和疑惑的情绪去观看《发条橙》的前半部分的,那几个异装癖少年行凶作恶的片段很吸引我,道具设计极富想象力,他们疯疯癫癫的行为令人着迷,即使没有后半部分的人类改造计划,我依旧会觉得这电影的水准绝对优异。这就好比一个人如果喜欢看《德州电锯杀人狂》的话,他喜欢的一定是中间的那些血腥场景而不是最后云消雾散的部分,恐怖片的道理也是如此。有谁看恐怖片只是为了最后的驱魔和让古宅恢复光明的结局呢?
类似极端、肮脏而恐怖的场景出现在文学里,就会带来一些争议。因为一本书无论描写何种内容,它最后的目的似乎都一定是具有积极含义的,书籍不是纯粹的娱乐品。(对此,一个可行的处理办法是,给这些书籍统统打上一个“邪典小说”的标签,摆在某个分区里。但这对文学来说又很不公平。)我又想起了小说《猜火车》里的片段,那个男孩伸出手去全是粪便的马桶里捞毒品;想起了安吉拉·卡特的小说里,踩着一个男人被斩断的脖子,血汩汩地冒出来,绿色的苍蝇漫天飞舞。要是有人单独拎出这么几个片段来问我,这些文字为何经典,我也道不出来。这种审美趣味的确是因人而异,不能强求,毕竟,即使那个如今被称作伟大评论家的哈罗德·布鲁姆,在第一次阅读《血色子午线》的时候也被里面剥头皮的场景吓得屁滚尿流,直到后来,他在大学里熏陶出了足够的理性,才敢回过头去重新把这本小说界定为“西方正典”(虽然他给出的依旧是个很混账的理由:因为这本书像莎士比亚)。反之,我也在大学里遇到过“天才读者”,当时我借阅了一本莱昂纳德·科恩的《美丽失败者》,这本书里到处都是露骨的场景,有个舍友从我桌子上拿起来只翻了一页,然后就用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说——这可真是一本好书啊。
1956年,诗集《Let Us Compare Mythologies》(让我们比较神话), “首本诗集就赢得了文学界的肯定”1961年,诗集《The Spice Box Of Earth》(大地香盒),“早期书作中最受欢迎、最畅销的一本”。1963年,小说《The F。
以上趣谈或许能证明,类似带有肮脏意味的作品终究也是人类的一项审美需要。如若用严肃的方法去阐释的话,其中的许多作品也有深意,例如《发条橙》,这本小说设置了两个极端的处境来让我们直视自由这个字眼的意义,马丁·艾米斯的《伦敦场地》运用色情描绘镀金社会的腐蚀堕落等等。另外,无论文学——包括电影、绘画、音乐——描述了什么,它终究是一项美学加工。文学与电影里的凶杀镜头和现实里的凶杀现场绝对有天壤之别。当然,前者很有可能使用极为夸张的手法,将令人不适的事情描写得更加不堪入目,以至于反而具备了一种艺术强度,例如卡特可以把血腥的一幕写成超现实主义,在以极简句子裁剪屠杀场景方面,也没人比得过科马克·麦卡锡。在这类风格的作品中,只存在着一种意义上的低劣之作,即在艺术风格上毫无创造力的作品。
《莱昂纳德·科恩之歌(the Songs Of Leonard Cohen)》《来自一个房间的歌(songs From A Ro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