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美国人向来的看法,私房话或私人信函之类“隐私”,本不该用于公开发表出版,更何况其中还掺杂若干“掠夺式”的强制阐释:断章取义以及大量推测臆断严重削弱了文本的可信度。甚至书中为增强客观性而使用的法律语言也遭到诟病:斯托夫人声称“我承认并证实”,亲朋好友成为“证人”,私下言谈成为“证词”(其实属于不告而取或“非法取证”)——显然有违朋友之道。尽管斯托夫人宣称她只是“文学代理人”(因为拜伦夫人未能留下回忆录),她本人亦自称中立者(本书的客观公正,“只有上帝知道”),事实上她也的确希望能够两全其美:通过冷静的叙述和严密的推论晓之以理,再加以文学性的描述动之以情,但孰料读者群中颇多浪漫派诗歌的狂热粉丝(aficionado),义愤填膺欲为“偶像”拜伦打抱不平,而斯托夫人之“辩护”,乃陷于越描越黑的境地。与此同时,评论界也推波助澜,将《生活真相》一文讥讽为小说家“最后的罗曼司”,而将《辩护》称为女作家平生最后一出“道德大戏”——到剧终落幕之时,斯托夫人的文学声望已“难以修复”。
当然,为斯托夫人辩护者也不乏其人。如女权运动先驱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赞同《辩护》,并且坚信当下婚姻制度对女性不公(婚姻无异于“合法的卖淫”),必须进行改革。与斯托夫人一道强烈主张废奴的著名女作家莉迪亚·蔡尔德也相信拜伦夫人遭受冤屈,必须为之伸张正义。此外,斯托夫人家族的亲朋故旧亦纷纷撰文,抗议报刊媒体对一位蜚声海外的美国作家进行“围剿”,可惜这样零星的抗议淹没在一片讨伐声中,并未能平息事态。
与美国评论界的道德评判相比,英国评论界更多从经济利益角度评判:先是《每日电讯报》含糊其辞地暗示,斯托夫人之辩护乃是出于“寻利”(profit-seeking)之目的。伦敦《回声报》(Echo)旋即爆料她的稿酬收入,进一步坐实其写作乃是为经济利益所驱动。久负盛名的《泰晤士报》指责她炫耀与上流社会的密切关系(友谊),目的无非是自抬身价——真正的名门淑女根本不愿与闻此事(乱伦),更不会当众讨论。这场舆论围剿战役的高潮是1869年9月英国著名杂志《谐趣》(Fun)刊载的一幅漫画:画中面目狰狞的老妇人攀爬拜伦雕像,在洁白的大理石底座及像身留下肮脏脚印,并试图用手中雨伞勾搭诗人肩膀(隐喻欲与诗人试比高)——漫画下方有一行醒目大字:“喂,老东西,你想出名,最好换个地方,不要在此留下肮脏的爪印!”漫画的标题是《住手!》(Stoweit!)——其双关意味不言而喻(斯托夫人的姓氏Stowe与英文单词stow发音相同,stow意为“储存、封闭或制止”)。
或许因为心绪不宁的缘故,再加上时间仓促,《辩护》被讥为“廉价小说”,因为文中瑕疵所在皆是,大失名家水准:比如斯托夫人就拜伦夫妇分居事件绘制的时间轴(timeline)很有说服力,可惜拜伦与夫人共同生活仅有一年,而书中误作两年,令人顿生疑窦;再如拜伦夫人闺名米尔班克(Milbanke),书中竟误作密尔班科(Millbank)——诸如此类低级错误,使得可信度大大降低。更重要的是,书中截取拜伦夫人与奥古丝塔·利的书信以证明二人“交恶”,然而查证全文不难发现其实二人关系一直保持良好——拜伦夫人即便在与拜伦分居后,对奥古丝塔·利依然言辞恳切、情谊殷殷——与斯托夫人“代言”的乱伦指控迥不相侔。更有拜伦传记作者声称,乱伦之说乃诗人本人生前故意编造,目的在于自毁形象——他一向志在表现得“比别人想象的更坏”(make people think himworseeventhanhewas)——以此显示独立不羁,同时也以此报复社会(照鹤见祐辅《拜伦传》的说法,拜伦是以“伪恶”的姿态对抗人类社会的“伪善”)。此说在朋友圈不过是一段笑料(好友雪莱曾半开玩笑地说,“乱伦,于道德不合,但极富诗意,是强烈情感的极端表达”),拜伦夫人也未必信以为真——当日对斯托夫人再三叮嘱此说不得外传,正说明名门大家出身的拜伦夫人立身之谨严。
据知情者透露,拜伦分居事件真正的缘由,乃是夫人在夫妇骂战中嘲讽诗人跛足是“上天的惩罚”。跛足为拜伦终身憾事,在朋辈亲友中属于禁忌讳言,夫人有意无意逢彼之怒,遂造成覆水难收的局面。事实上,夫人日后对此亦不无悔意,奈何双方皆为心高气傲之人,故再无回旋余地。夫人自后一直缄默不言,或正以此中有“难言之隐”。这也是英国评论界对斯托夫人代言极为“反感”的主要原因:拜伦夫人文采出众,曾引朗费罗译《神曲·炼狱篇》斥责拜伦薄情寡义,亦娴熟希腊罗马经典,倘欲著笔,根本“无须代言”。更何况,对拜伦夫人境况怀抱恻隐之心的英国文化名人非止一二,如苏格兰名诗人托马斯·坎贝尔,以及著名法学家塞缪尔·罗米利,拜伦夫人果欲发起一场笔墨官司,或法庭诉讼,何必要待斯托夫人而后动?
回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论述19世纪开头的四十年间产生于英国的诗歌理论,其次也涉及其他主要的艺术形式。本书强调的是批评的一种共同走向,这就是我们特意选择“浪漫主义”批评加以阐述的理由所在;但我相信,这样做并不意味着忽视。
斯托夫人本意为拜伦夫人辩护,结果却演变为对诗人拜伦的人身攻击,甚为不智。尤其是书中若干曲解和影射,穿凿附会,明显有违文学伦理。如书中引《听闻拜伦夫人生病而作》(“LinesonhearingLadyByronisill”)一诗——诗中拜伦将妻子比作古希腊悲剧《阿伽门农王》中王后克吕泰墨涅斯特拉——由此斯托夫人指责拜伦故意丑化夫人(神话中王后与奸夫合谋绞杀阿伽门农王)。然而熟读全诗后不难看出,诗作的主旨是海外游子对妻女的深切思念——尤其是女儿埃达——拜伦称呼她为“迈锡尼的公主厄勒克特拉”。这本是寻常的文学性修辞,也是诗家惯用伎俩,身为小说家的斯托夫人对此心知肚明,但她却一再指控“他(拜伦)是语言的暴君,翻云覆雨,掌控一切,犹如拿破仑。”“玩弄(bewitched)摩尔、默里等人于股掌之中……先辱骂沃尔特·司各特,后又讨好他。”——文中所指托马斯·摩尔为拜伦密友,也是拜伦传记作者,极负文名;约翰·默里是伦敦著名出版商;司各特为历史小说名家,在英美两国享有盛誉。此外,斯托夫人书中对笛福、班扬等英国文化名人也缺乏应有尊重——语气咄咄逼人,打击面太广,严重伤害了英国人民的文化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辩护》在英国遭受冷遇,可谓咎由自取。
此外,斯托夫人对奥古丝塔·利的指控亦不得人心。众所周知,拜伦幼年丧父,与母亲关系紧张,家中唯有奥古丝塔·利与之友善。拜伦每遇艰难苦恨之时,她总是义无反顾地伸出救援之手,给予信任和温暖。这种亲人加朋友的情谊对愤世嫉俗的拜伦而言可谓弥足珍贵。1816年拜伦被迫永远离开英国之前,他写下的最后一首诗便是献给奥古丝塔·利。尽管拜伦与奥古丝塔·利的情谊使得诗人生前付出惨重代价,死后亦倍受诽谤攻击,但拜伦一生从无悔意。直到1819年,他在给奥古丝塔·利的信中仍深情地写道:“我从未停止过,也决不会停止(哪怕是片刻)那种无瑕的、无限的深情。这种深情过去将我同你连在一起,现在也将我同你连在一起,使我完全不能再真正地去爱其他任何人,因为在你之后,她们对我来说算得了什么呢?”拜伦去世后,他的骨灰运抵英国,安葬于纽斯特德附近的小教堂墓地,铭刻在墓碑上的那篇传诸后世的著名碑文即为奥古丝塔·利拟就——“即使我的肉体即将消亡,我的意志永远都不会被时光和苦难磨灭”。事实上,即便在拜伦亲友圈内,奥古丝塔·利与拜伦夫人(及其女)的情谊也是尽人皆知;斯托夫人的爆料虽然轰动一时,但终究难以成立,犹如一出闹剧。
不仅于此,由于证据匮乏,斯托夫人贬毁拜伦情妇特雷莎·圭乔利伯爵夫人亦未能达到目的。照拜伦书信的描述,伯爵夫人“诗趣横溢,像柔和的春风”,与数学家气质的拜伦夫人恰成鲜明对比。在与伯爵夫人同居的美好日子里,拜伦诗兴勃发,写出著名的政治抒情诗《哀希腊》(《唐璜》第三章)以及《但丁的预言》,并创作反抗暴君专制的诗剧《该隐》和《天与地》。事实上,从诗剧《该隐》和历史剧《萨达纳巴勒斯》中两位美丽动人的女性(阿达和米拉)形象上,人们不难辨认出诗人心中恋人的倩影。当然,伯爵夫人给予拜伦的影响远不仅于此。作为一名热情的革命者,她不但积极引导拜伦创作唤起民众、争取民族解放的诗歌作品,同时还引导诗人投身于这一正义而伟大的事业。伯爵夫人在晚年(时年66岁)出版的回忆录,情真意切,感人至深,在读者中赢得广泛同情(罗素在《西方哲学史》“拜伦”一节也为伯爵夫人鸣不平——认为法国名诗人缪塞对她的指责有欠“公允”)。由此看来,斯托夫人对她的攻讦显然“极不明智”。
这是一种文学观,书中理论大致有四类,镜与模仿论相对,灯与表现论相对。西方传统的思维有一种“镜像思维”,而灯又偏向东方的道家思想,有道之人内心必有一盏灯。不管是灯还是镜,都想说明的是文学对于现实的意义和作用。
正如美国当代著名评论家莱斯利·费德勒在《文学是什么?》一书中所说,遭遇生活打击的斯托夫人(长子内战中受伤,后失踪;幼子上大学期间溺水而亡;女儿患有精神性疾病,后病故)晚年极有可能“迷失神智”:她在本书中对拜伦一方面崇拜得五体投地,一方面又义正辞严予以贬斥,前后乖违,难以自洽——《为拜伦夫人辩护》市场仅售8000册,抵不上鼎盛时期的一个零头,可见“文学伤感主义的式微”(随后迅速被威廉·迪恩·豪威尔斯和马克·吐温等人的现实主义文学所取代)。与之同步的是,《汤姆叔叔的小屋》销量此后也陷于停滞——很明显,1865年后的美国不再需要这一类激发南北双方矛盾冲突的小说——“它必须小心翼翼地遮盖或遗忘双方各自的伤痕和相互的仇恨,因此它更愿倾听沃尔特·惠特曼的歌声”。
《镜与灯》虽然主要讨论的是浪漫主义文学理论,但它对我们今天的文学理论工作者所具有的普遍指导意义和价值远远超出了他对浪漫主义文论本身的讨论,这种意义在更大的程度上体现在他所提出的文学批评四要素,也即宇宙、作品、艺。
《文学是什么?》一书副标题是“高雅文化与大众社会”。在书中莱斯利·费德勒通过对斯托夫人以及马克·吐温小说的解读,揭示“废奴小说”“伤感小说”或“历险记”等类型小说很大程度上是文学市场的产物,文本自身存在瑕疵,与霍桑、梭罗等新英格兰文艺复兴经典作家相比差距明显——它们仅仅是大众通俗文学的成功之作,很难真正进入高雅文化和经典文学的行列。正如萨克文·伯科维奇在《剑桥美国文学史》中所言,爱伦·坡、霍桑和梅尔维尔的作品销售远不及斯托夫人,然而,“销售数字本身无法造就(文学)传统。”20世纪美国著名黑人评论家詹姆斯·鲍德温将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与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小妇人》排除在“美国文学经典”之外——尽管两部作品主题皆与废奴有关——显然基于同样的理由。
他在哈佛的博士论文就是那本经过不断修改扩充并在日后产生巨大影响的《镜与灯》 。艾布拉姆斯毕业后长期在康乃尔大学任教,现任1916级英文荣休讲座教授 (Class of 1916 Professor of English Emeritus)。他一生著述甚丰,其中。
作为19世纪英美文坛瞩目的一桩文学公案,斯托夫人一手炮制的“拜伦事件”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即便身为名作家,一旦昧于大势,固执己见,则文学声望必定大受影响,以致呈现“断崖式”下降,一如斯托夫人。(杨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