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或少收客户运费这事,我相信外贸小伙伴都遇到过。
拿我们公司来说,业务员的业绩=实际收款-实际支付运费,因此,多收的运费也相当于是业务员业绩的一部分,只不过当货物发出后,多出来的这部分款项会累积到该客户的名下,到年底统一清零。
打个比方,假如实际收款某客户1000USD(含运费100USD),汇率7,实际支付给货代的运费为500RMB,那就等于该客户多付了200RMB。如果这个客户本年度只下了这一张订单,那么到年底这200RMB就会被清零处理。当然,如果本年度订单不止这一张单,业务员可以从下张订单中悄无声息地扣除200RMB,并告知客户,这是给予他的一个小小折扣。也算是维护客户的一种手段,把羊毛花在了羊身上。
但是通常情况下,多收的运费只会越来越多。
拿我自己来说,我会为了避免少收运费导致客户欠款的情况发生,卖家发了双份我不想退,每次订单预估的重量都会比实际的要重,而运费也会比货代报价的高一点,以防止涨价。
前不久,有个智利的老客户下了张订单,要求把货用顺丰发到义乌。因为是他经常购买的一款常规产品,我便按顺丰官方给出的相应重量的价格报给了客户。
但是,让我没想到的是,虽然实际重量和我预估的相差无几,运费却多收了1000多RMB。
买家如果不退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货物发出后,我跟客户说:
Dear,I will return you 500RMB to your next order. I just got SF shipping fee,it's cheaper than what I charged you.
但是,客户的意思却是,这次的事情就得这次了结,不能留到下一次,于是便要求我们把500元退回。
于是,我找领导阐述原由,并按要求申请了退款。
法律分析: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者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因此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利益。卖家多发货,你不予退回也不补足货款,你没有任何法定权利保留多出的货物,因此属于没有合法依据,导致。
有人可能会感觉奇怪,为什么这次我多收的运费要主动找客户退回?
而且退就退了,为什么只是退了一半?我的用意到底是什么?
1.维护客情关系的一种手段
维护老客户的方法有很多,“多收的运费退回”当然也算是其中一种。
买家不退还是不行的。买家不退还的话,准备好双方交易的截图,以及实际发货的快递单等信息,向警方举报。买家该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
举个例子:
前不久,有个客户让我帮他代购了一款产品,当时厂家报价是含运输费538元。但是,货做好发货后产生的实际费用是700多。
由于卖家的过错导致货物多交,因此买受人返还货物所需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例如,寄回货物所支出的快递费用等等。若买家同意接受,但不同意支付额外的价款的,则应构成违约,卖家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额外的价款。若。
厂家当时跟我说,这次运费亏了200块。
我开玩笑地说:“要不我补还给你?”
如果你收到了都发给你的快递,你执意不退还的话,那么就有可能造成不当得利,收到对方的起诉,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厂家接着说:“这次算了,下次多下点单就行了。”
卖家多发后,要求当事人退还,但是当事人不退还的话,是有责任的。这就构成了侵占罪,根据我国法律,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身为客户的我,听了这话,内心当然是欢喜的,而且后续如果有单,我肯定还会找他。
做大事者,不拘小节;做生意者,不在乎丁点得失。做生意讲究的是细水长流,只要客户不丢,那么利润就永不停。
2.做生意,要懂得“留一手”
先举个例子:
前段时间分享了一个案例【Elisa原创】客户的客户找我报价,我该怎么办?。
这里面的业务员就是因为过于实诚,把自己的客户(A)的客户(B)找他报价的事情,告诉给了自己的客户(A)。
原以为客户会对他心怀感激,没想到最后把自己弄得左右为难。
原本是一片好心,结果却不近人意。
这就是做生意要留一手的原因,因为很多时候,我们真的“好心办了不少坏事”。
总之,多收的运费该不该退给客户这个问题,多数情况下,我们所采取的措施是,从下张订单中扣除。这样做的目的也显而易见,那就是让客户能因此下更多的订单。.
当然, 这是在客户不知情业务员多收了运费的情况下。
这样看起来,“退”与“不退”其实并没那么重要。
更多外贸干货知识,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外贸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