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适用于哪些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规定:四、其他事项、(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购货方开具红字通知单,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发票联、税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销售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收款员、购买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项目、单价、数量、金额、合计金额(小写)、合计金额(大写)、校验码、二维码码区等。,
2、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怎么记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九、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开红字发票需要的资料有: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3、提交开具有误的专用发票记帐联、抵扣联和发票联原件、复印件均需盖公章;4、书面申请一份,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
3、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怎么取得通知费电子发票?
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2)专用发票抵扣联已认证未抵。
4、其他个人出租房屋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该怎么办理?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2、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通过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5、纳税人收到一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怎样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