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郭华从积分的性质出发,认为银行的这种做法在一定意义上对客户不公平。“多数银行对持卡用户采用消费积分的方式减免年费,这种减免属于银行对持卡用户给其带来利益的分享或者银行采用的激励机制,而不能仅仅看作是银行对持卡用户的奖励或者优惠。表面上看,持卡用户的消费没有直接给银行带来利益,但实质上,银行通过持卡用户的消费在消费领域已经获得利益,这种利益恰恰是持卡用户的消费带来的。简言之,通过消费积分减免年费属于银行采用的激励机制,为什么不建议办信用卡,其目的是通过激励持卡用户消费使银行获得利益,实现银行的经济利益目标,而非单纯的银行恩惠。而由于房产、汽车、医院、学校、物业等大额消费一般不需要激励,也必然发生,所以银行将这些领域的消费排除在外。这在一定意义上对消费者不公平,无论在何种领域消费均给银行带来了利益,应当公平对待。”郭华说。
用户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作为信用卡用户,面对各家银行不同的年费收取规则和不定期调整的年费收取标准,持卡人如何才能知悉有关信息和情况,避免自己“入坑”,损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银行又该如何保障用户权益,留住持卡用户的心?
普卡、金卡、白金卡年费: 一般情况下,普卡年费在100-150元;金卡年费在300-500元,白金卡的年费往往在1000元以上。数据显示,工商银行的金卡和普卡平均年费最低,平均年费在100元左右;浦发银行的金卡和普卡平均年费较高。
“对于银行而言,一是对年费的收取应当公开、公正,按照要求及时公示;二是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无论是变更年费还是激励计划应当采用便于用户知悉的方式;三是根据不同用户以及提供的不同服务,确定不同的年费标准,从而获得更大利益;四是消除垄断服务的意识,充分树立服务与收费等价原则,不得只收费不服务。”郭华说。
信用卡年费是指信用卡的一年的使用费,每张信用卡都有其相应的年费,每个银行每张卡的年费是不尽相同的。一般来说,年费只有在信用卡激活后才会收取,表明你开始使用该卡,则收取使用费。银行为了鼓励消费,给出了各种的年费。
刘少军也提醒信用卡用户,申领信用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的年费收取规则和积分规则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如果认为自己无法接受某家银行的相关条款,不妨选择换一家银行申领信用卡。如果接受了银行提供的条款,则表示以后愿意遵守相关条款。“但是,也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因为条款本身属于格式合同,如果条款涉嫌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加重了用户的义务或者限制了用户的权益,作为消费者,用户也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或者提请监管部门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刘少军强调。
(4) 公务卡/单位卡:最高人民币360元/卡;其中免收代发工资、退休金、低保、医保、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信用卡年费;中央、地方预算单位公务卡等信用卡年费。您可通过中国银行官方网站(www.boc.cn)--银行卡--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