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
《若干财政政策》提出:
不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推动高能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技企业梯次培育和创新能力提升,强化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实施科技创新强县财政激励政策,2022—2024年,每年择优遴选10个科技创新强县,每县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2022—2024年,从综合实力、发展潜力、创新活力、绿色动力等四方面,对县域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实施综合评价,每年择优确定10个工业强县,每县给予1亿元资金奖励,并在专项债券、引导基金、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全文如下:
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若干财政政策
为深入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鲁发〔2021〕20号)和《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鲁发〔2021〕6号),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加系统集成、精准有效支持山东省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现制定如下财政政策。
一、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
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投入机制
三、建立健全集约节约用水和重点水利工程投入机制
(十九)支持现代水网建设。2022—2025年,统筹运用水利资金、专项债券等,支持引调水和重点水源、重点调蓄工程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工程,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强化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着力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智慧水利体系。(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四、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支持机制
五、建立健全黄河文化投入机制
六、建立健全资金引导保障机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