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援疆1+6项目”诈骗案受害人
进行报案登记的公告
近期,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成功侦破了一起以虚构国家“援疆1+6项目”投资获利的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温某友、熊某英、朱某礼、李某、王某宁等人。经查:该团伙从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间,被骗了怎么网上报案,虚构“援疆1+6项目”,以获取每月定期高额返利及养老金为诱饵,通过好友推荐好友的方式对国内不特定对象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为全面查清上述团伙的犯罪事实,依法严厉打击诈骗犯罪,特向社会征集案件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对象
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受害人(已报案的除外)。
网络诈骗多少都会受理的。网络诈骗无论金额多少都会立案,数额较小没有达到三千元的,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可以追究。
二、登记日期
自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止。
网络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的,会受理,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三、受理地点
四、登记方式
(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三)向犯罪嫌疑人账号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明细),微信、支付宝等其他转账依据及其他能够证明付款事实的书面材料。
只要网络诈骗金额达到了3000元,那么就会构成诈骗罪,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受害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相关证据材料予以报案登记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看到本公告者相互转告,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逾期未配合公安机关取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网络诈骗一般三千元以上受理,可以去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也可以在信键闹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进行报案。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可以参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犯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特此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2023年2月20日
网络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才能立案。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刑法》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首先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