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迎泽二大队民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研判,发现一辆使用变造号牌的违法车辆,分指挥中心民警与勤务中队民警配合,北京行政拘留,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一举查获。,
3日08时左右,牛某驾驶悬挂晋A36QXX号牌的银色五菱牌面包车,在太榆路火车南站被交通卡ロ记录,迎泽二大队分指挥中心民警对该车行驶轨迹和车辆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民警发现,嫌疑车原号牌为晋A360XX,驾驶员曹某将其中的“0”用牙膏涂抹置换成“Q”。近日,该车多次在火车南站附近有轨迹,民警马上与该车车主牛某取得联系,让其回队处理其违法行为,于4月8日嫌疑人回队处理。违法嫌疑人牛某称,为逃避电子警察抓拍,才故意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核查,牛某,1977年出生,山西交城县人,在我市一处工地干活,其主要是敢其工友从住房至工地,他的行驶轨迹也主要在这两地之间。
1、行政拘留最长15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20天;二、刑事拘留最长37天;三、司法拘留最长15天。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分别决定并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合并的,最长不得。
目前,牛某因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