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抓获现场。 南宁海关缉私局供图
中新网南宁6月17日电 (阎博钰)南宁海关缉私局17日通报,近日,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局隶属凭祥海关缉私分局侦办的一起跨境电商走私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对9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其中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冻品100吨会判刑几年,并处1800万元至4000万不等罚金,该案总罚金超过1亿元。
据民警介绍,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犯罪团伙组织人员在境外揽收普通货物或者快件后,将货物信息发至国内,由其他团伙成员在国内电商平台虚构订单并制作虚假单证,利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通过伪报贸易性质、伪报货物品名、低报申报价格等方式,从广西南宁综合保税区、凭祥综合保税区走私进口大量产自境外的服装、箱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等高价值商品,偷逃应缴税款,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走私犯法。如果是走私毒品不管多少都是犯罪,属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最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认定为偷逃度。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额为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额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额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缴税款的70%征收。受差额税率的驱使,走私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将境外普通货物或者快件,伪报成申报税率更低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采用违法违规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境跨境电商货物,达到其偷逃应缴税款的目的。
走私普通货物判多少年,根据涉及的应缴税款而定,具体如下:(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