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移民局如何考虑申请人是否符合入籍的居住要求。为了有资格入籍成为英国公民,申请人必须证明与英国的密切联系和对英国的承诺。以及申请人应满足居住相关要求。
A.居住要求
根据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1) 条申请的人必须满足的居住要求是:
在英国(在申请递交前五年时间内)
离开英国的时间不超过:
270天保质期也就是九个月的时间。保质期,通常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一般食品的保质期不仅仅涉及时间这一单一维度。
450 天(在这 5 年期间)
在申请之日前的 12 个月内离境不超过 90 天
在自申请之日起的 5 年期间内的任何时候,在英国都没有违反移民法
居住要求
根据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6(2) 条申请的人必须满足的居住要求是:
270天,也就是九个月的时间。所以270天是三个月的保质期。所以要记住无论任何东西,只要过了保质期,就不要再用了,因为使用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而且还有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
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期间居住在英国
离开英国的时间不超过:
该 3 年期间 270 天
在申请之日前的 12 个月内的离境时间不超90 天
B.居住资格期开始时在英国境内
所有申请人必须在居住资格期的第一天实际在英国居住。
C.离境时间
以下可作为居住证明:
已盖章以显示抵达英国以及从其他国家出入境的护照或旅行证件:
内政部记录
如果申请人没有护照来涵盖合格期限,其他证据如雇主信件或税务和国民保险信件
居住资格期间离境时间
如果申请人没有满足入籍居住要求,是由于以下原因,移民官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
在英国政府下的官方服务或根据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2(3) 条指定的服务中出国任职。
陪同英国公民配偶或民事伴侣赴海外工作
过多的缺勤是申请人职业性质的不可避免的结果,例如商船海员或在总部设在英国的跨国公司工作并经常出国旅行
申请人被阻止在英国,因为他们已被驱逐出英国,而驱逐他们的决定后来被推翻
因为一年12个月中,有大小月,若以一个月30天计算,270天为9个月,但是连续9个月中,一定有部分月份是31天,也可能中间有一个2月是28天,所以,实际270天的日期从一年之中某月某日开始,大约到9个月后的同一日期的前。
超出离境时间要求是因为全球大流行病而无法返回英国
最后一年的离境时间要求
如果申请人最后一年总离境时间属于以下情况,签证官可行使自由裁量权:
100天或更短时间;
超过 100 天但不超过 180 天的居住要求未满足整个合格期间 - 如果以下两种情况都适用,考虑行使自由裁量权:
申请人已通过在英国建立家庭、就业家庭、财产和财务证明他们已将这个国家作为自己的家
离境超时是出于官方服务或令人信服的职业或同情原因,包括由于全球大流行病而无法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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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按照30天一个月,就是为9个月。首先要在做各种习题之前将老师所讲的知识点回忆一遍,正确掌握各类公式的推理过程,庆尽量回忆而不采用不清楚立即翻书之举。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勤于思考,从某种意义上讲,应不造成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