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诉求决定行为模式,“法沦功”邪教的利益诉求直接决定其行为模式,因此,探讨“法沦功”邪教的利益诉求重要而又必要。
笔者欲对“法沦功”邪教利益诉求从不同角度进行审视,多维度分析其利益诉求的多重属性,从而更深入地揭示“法沦功”邪教的欺骗性。
一、在“法沦功”邪教发展的不同阶段,利益诉求也不同
最初“法沦功”自称“佛家气功”,李红志明确讲,炼功的目的不外低层次上的“袪病健身”和高层次上的“修炼本体”。即使后来改称“法沦佛法”,其目的仍然不外现实世界的“袪病健身”“道德提升”“青春永驻”和虚拟世界的“得道圆满”“返本归真”等。对于违反国家法律和参与社会政治的行为,至少表面上是被李红志及其“法沦功”禁止的。
二、在“法沦功”邪教中占据角色不同,利益诉求也不同
李红志作为“法沦功”创始人,最初只为牟取现实的经济利益。他通过发功治病、开办讲座、出版书籍、出版音像制品等多种渠道牟取暴利,迅速暴富。随着“法沦功”的壮大,李红志不再满足于此,面对各种批评,他煽动痴迷者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打压,最终在他的幕后策动下,发生了“4·25”事件。
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沦功”后,李红志心有不甘,在境外勾结各种敌对势力,煽动痴迷者与中国政府对抗,走上了一条反华的道路,将“法沦功”从一个功法组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继续演变为一个政治组织。对李红志而言,现实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才是最重要的利益诉求。
三、对“法沦功”邪教所抱期望值不同,利益诉求也不同
就“法沦功”痴迷者而言,因受“法沦功”邪教歪理邪说蒙蔽,无论所追求的虚幻利益是现实的或来世的,都甘愿以“去执著”的方式放弃现实的名、利、情等实际利益为代价。
由于“法沦功”邪教炮制的虚幻利益种类繁多,痴迷者既有共同利益诉求如“圆满”,也有个性化利益诉求如“功能”。痴迷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层次上个性化的利益诉求,因此,痴迷者的利益诉求因期望值的不同便呈现不同色彩。
就现世的虚幻利益来讲,有涉及健康的利益,譬如“百病不侵”;有涉及美容的利益,譬如“青春永驻”;有涉及功能的利益,譬如“佛法神通”;有涉及知识的利益,譬如“超常科学”;有涉及道德的利益,譬如“同化真善忍”等等。由于痴迷者自身情况不同,所选择的利益也不同,因而利益诉求也不同。
就来世的虚幻利益来讲,有涉及“圆满”过程的“白日飞升”等;有涉及“圆满”动身的“另外空间”“法沦世界”等;有涉及“圆满”后身份的“佛道神”“主”“王”“众生”等。对于“圆满”过程、“圆满”后去向、“圆满”后身份,因为这类利益都具有可选择性,因此,痴迷者的不同选择导致的利益诉求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