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在新中国的法治历史进程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可以称得上是“世纪审判”。
图为当年庭审现场。资料图片
因为他企图篡党夺权。1971年9月8日,林彪下达反革命武装政变手令,妄图谋害毛泽东。阴谋败露后,于9月13日乘飞机外逃,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温都尔汗地区机毁身亡。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其党籍。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
文化大革命期间,以林彪、江青为首的两个反革命集团,以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为目的而进行阴谋活动,共谋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十年动乱中进行反革命犯罪活动,犯下了累累罪行。
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检察、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担任庭长,副庭长由伍修权、曾汉周、黄玉昆担任,王文正等31人担任特别法庭审判员。
出庭支持公审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厅长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担任,副厅长为喻屏、史进前,马纯一等21人担任特别检察厅检察员。
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先后33次开庭,对10名被告人进行了45人次法庭调查,对873件各种证据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审查,查明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由于家庭因素,她尊重父亲而厌恶母亲。文革期间担任《空军报》副总编。1、近年来不断通过境内外书刊企图为林彪翻案,但林彪犯罪证据确凿,是不可能成功的。2、最后的结果也是被国家法院多次驳回,以失败告终。
在庭审调查中,特别法庭先后向被告人出示和宣读了档案、信件、日记、笔记、讲话记录和录音等经过鉴定、验证的原始书证和物证共651件次,通知被害人和证人到庭陈述和提供证言共49人次。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中,林彪、康生等6人已经死亡,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对他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检察厅并决定,对江青等十名主犯以外的本案其他人犯,另行依法处理。
经过前后四十二次开庭,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经过特别法庭全体审判员评议后,特别法庭依法作出判决。
1981年1月25日上午,特别法庭继续开庭,江华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
此次审判从1980年11月20日开始,到1981年1月25日结束,历时两个月零五天。
判决结果
1981年1月25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姚文元有期徒刑二十年,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判处其他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十八年不等。
陈赓大将以及曹祥仁据理力争,哪怕有一次贯彻了林彪的意图,那么林彪恐怕就从天才变蠢材了。所以,不要“神化”林彪,解放战争时期林彪确实为革命的胜利做出了很大贡献,但这不代表没有了林彪,革命就不能取得胜利。END 。
编后语
纯粹是无稽之谈,也是极度不负责的 历史 虚无主义者的别有用心——林彪在解放战争中做的贡献,并不因他日后犯的错而被抹杀;反过来,林彪本人的 历史 评价,也不会因为在建国过程中的功绩而被改变。
曾参与两案审判,在庭审中担任被告人吴法宪辩护律师的马克昌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两案’公开审判则表明了国家走向法治的决心,即用法律武器来治理国家。‘两案’审判是中国走向法治社会的重大里程碑,从这里开始,我们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大厦。”
整理撰稿:程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