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乡村小学教师杨华(化名)有一事压在心底一年了,一直不敢向丈夫透露只言片语:2016年2月,她在表妹游说下,投资国宏新能源汽车项目4.5万元,成为会员,4个月后,等到警察找上门,凯里市公安局怎么样,她才知自己身陷传销,一年的工资打了水漂。
杨华当时收到的表妹发来的宣传信息
熟悉北京各部委情况的朋友都知道,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是国宏大厦的所在地,而国宏大厦的产权方是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是一座三栋连体建筑,其中A座为国宏宾馆、B座为宏观经济研究院、C座为国家粮食局,长期。
2017年贵州黔东南公安抓获马某某等犯罪嫌疑人41人。“与传统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不同,该传销组织以投资新能源汽车、镍碳电池为名,打着私募、众筹的旗号,发展下线会员,而私募、众筹均是当下投资新模式,极具迷惑性。”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说。
以私募、众筹为名,发展下线募集资金
2016年4月,黔东南州公安局网安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当地网民反映家住黔东南的李某某以“国宏金桥基金”、“国宏众筹”的名义,发展下线会员,交钱后,却没有回报,怀疑被骗。经侦查,黔东南州公安局发现一个以马某某为首的传销团伙,而李某某仅是区(县)“召集人”。2016年6月在北京、浙江、广西警方配合下,黔东南州公安局组织集中展开统一行动,抓获马某某等犯罪嫌疑人41人。
公安行政不作为案例篇1: 2007年7月5日晚被袁有斌、游国宏、吴雄兵、谢月娥等一伙当地黑势力绑架,经多次报警,被告九江市公安局共青城分局接警后到达现场,但没有制止和解救,致原告被非法拘禁长达四天。在原告被非法。
马某某时年47岁,担任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财星)董事长、北京中科泰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科泰能)执行董事、国宏汽车集团董事长、北京国宏文化产业发展院院长等职务。在发展下线的宣传语中,他硕士毕业于美国理工学院,曾担任北京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北京北辰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机构的管理咨询专家组组长。办案民警钮警官介绍,2014年2月,马某某以东方财星董事长、国宏发展院院长的身份,在北京召开“国宏金桥基金”动员大会,成立北京国宏金桥财星创业投资中心,东方财星是该基金的管理公司。会上,马某某任命陈某某、刘某等人为合伙企业总裁、常务副总裁等,构成该传销组织的领导层。2014年4月23日,东方财星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证书》。“东方财星”虽然拿到了登记证书,但根本没有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尤其是虽然打着”私募“的旗号,但严重违反了“合格投资者投资单支私募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及不得“以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的规定,更超出了“投资者累计不能超过200人”的底线。
此后,马某某感觉到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可能暴露,于2015年4月底对国宏基金进行封盘。次月,他们以投资“中科泰能二期”、“国宏汽车”为名,打着众筹的旗号,进行第二阶段传销。
警官介绍,“国宏众筹”依托因为所以餐饮公司销售消费卡发展会员,并以公司与会员签订投资协议的方式来购买消费卡,每手4.5万元,会员改称为召集人,按“国宏金桥基金”入会购买手数依次改称为预备召集人、单店召集人、区县总召集人、市总召集人、省总召集人。“从基金到众筹,我们是有问题的,我们的销售采取了传销式的分级多销模式,这与我们当初约定的模式是不一致的。”马某某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他虽然在后来发现这一问题,因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就放任未管。黔东南州公安局查明,从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案发前,该涉嫌传销组织的会员人数达31700余人次,共6级41层,接收会员资金17亿余元。
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内部刊物上,多是对其“骄人”成绩的宣传。
是。据“深圳公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注意!新型传销骗局曝光!已有3万人被骗17亿(附已公布传销平台)》,全文如下:私募、众筹等融资行为如今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商业领域。而打着投资、融资的名义,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也时。
以“部委原领导、专家”共同发起为噱头,夸大宣传
一号线木樨地站。根据百度地图查询显示,北京国宏宾馆位于长安街黄金地段,紧邻地铁一号线木樨地站,步行到宾馆只需2分钟左右。北京国宏宾馆是一座具有国际标准的商务型酒店,由锦江国际管理公司管理。
正如马某某所说,为维持公司运营,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来补充维持。而这些资金全部来源会员会费,所谓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这也意味着只有不断发展会员,缴纳会费,才能保证资金链不断。于是,为吸引会员入会,他们在宣传上做足了功夫。办案民警胡警官说,在社会面上,马某某以东方财星为主站台,在全国各地组织召开项目投资说明会、推介会、报告会,以“国家部委退休领导、专家、学者”共同发起的“国宏金桥基金”和“国宏众筹”为噱头,宣传“中科泰能镍碳电池”和“国宏汽车”等项目,夸大项目投资前景和上市回报利润。“他讲课的内容和实际情况有出入,描绘的都是几年后的美好情景,许诺上市后有几倍甚至十倍的回报,实际上这些项目还只是在起步阶段,与构想差距很大。”周某某系东方财星的财务总监,他曾听过马某某的讲课,他说,这样做的目的是对外树立良好形象,给投资者一些信心。马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收取的会员费主要用于企业投资,包括中科泰能电池、国宏汽车等项目。他还坚称,一些项目已初具规模,取得一定的收益。不过,据专案组侦查发现,他们对外宣传的镍碳电池10个生产基地中仅有天津基地可进行试验性小规模生产,且产品未经国家质量检测尚不能上市流通。以众筹名义吸纳会员资金的“国宏汽车”项目也与马某某所描绘的美好前景相距甚远。专案组调查核实,他们对外宣传拥有4个汽车产业园,实际生产基地仅有天津生产基地,生产3214辆新能源汽车,销售上牌1891辆,其中大部分车辆销售给了关联公司,使用的资金也是会员缴纳的会费。
比如,其中671辆车系销售给天津时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而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天津时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人为马某某的弟媳孙某某,股东为马的母亲刘某某,实际控制人仍为马某某,买车的3500多万元用的都是会员的钱。另据该公司负责人卢某某证实,这671辆车的电动机、充电机、控制器故障率达100%。
是。据“深圳公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注意!新型传销骗局曝光!已有3万人被骗17亿(附已公布传销平台)》,全文如下:私募、众筹等融资行为如今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商业领域。而打着投资、融资的名义,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也时。
当时网上流传着“中科泰能镍碳电池在2014年12月上海国际客车技术展上获得50亿元的订单”的消息。不过,马某某的下属陈某某、张某某等人证实,这是马某某授意旗下公司之间签订的一份虚假协议。“都是国宏汽车的订单,这是对外宣传的一种手段,很多企业都这么做的。” 北京国宏金桥创业投资中心CEO陈某某供述说。张某某是国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他供述称:“当时马某某叫我去会上和中科泰能集团签订一份电池采购协议,协议上没有数量、时间,当时签订这份协议就是为了宣传,没有实际交易产生,两家公司都属于马某某。”
在侦查中,专案组还发现,马某某以自己、母亲、妹妹及公司员工等人的名义,注册了181家公司,除6家公司有实体运营外,其他175家均是空壳公司。
“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资金流转,另一方面资金流转后,还可形成一个有很多公司在投资镍碳电池和国宏汽车项目的假象,对外好宣传,吸引会员加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说。
邀传销犯罪前科人员入伙,发展下线给予返利
“传统的传销模式是把人软禁起来,进行洗脑宣传,随着社会发展,这种形式越来越少,不过传销的本质未变。”贵州黔东南州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说,若组织层级超过3级,人员规模超过30人,同时许以高利回报,实际上是以提取人头费为目的,均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