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所作《<史记>货殖列传>辨义两则》发表了一些自己的读书心得,但在整理文字的过程中对其中一则又有了新的理解,不得不再做优化,颠三倒四,令人汗颜。为与前文以示区别,故美其名为“新说”。
这段话各家的断句及解释多有不同:
如民国潘吟阁作《史记货殖传新诠》作: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幣。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
《史记·货殖列传》读后感1 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提到的第一个人物就是太公望,太公望即姜太公。姜太公姓姜名尚,因其先祖曾经担任四岳之言,传说在尧、舜时掌管四时,主持方岳巡守,辅佐夏禹治水有功,被封于吕地,也有封于申的。封。
张文江《史记货殖列传讲义》作: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幣。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
提取码:zzn1 书名:《史记·货殖列传》研究 作者:李埏 豆瓣评分:7.4 出版社:云南大学 出版年份:2002-5 内容简介:《史记·货殖列传》反映了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历史时代。这个时代始于公元前5世纪春秋季年,止于公元前。
清程余庆《史记集说》作: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幣。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
李笠《广史记订补》作:务完物,无息幣。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此为李笠先生后人整理本给出的断句,按李笠先生书中本意,应断为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幣。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理由待后叙)
张守节的《正义》释“无息弊”为无停息弊恶之物也,韩兆琦释为“不要贮藏劣质的商品”。“幣”应作“弊”,这一点我同意张、韩二人的观点,但张、韩二人将息释为“停息”、“贮藏”,我又有所意见。我认为“息”在此处不是“停息”,而是“生息”的意思,“无息弊”就是无生弊端,不要使货物有所损坏,与前面所言的“务完物”是对应的。“息”作“生息”解在司马迁在《史记》当中有同样的例子:
布衣匹夫之人,不害于政,不妨百姓,取与以时而息财富,智者有采焉。作《货殖列传第六十九》
这是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阐述自己写作《货殖列传》的本义,这句话中的“息财富”就是“生财富”,也就相当于“息幣”。“息财富“是生财富而不是止财富的意思。
同样例子在《货殖列传》中还有一例:
(陶朱公)后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
这句话中说陶朱公的后代治理产业而生财,“息”在此也是“生”的意思,“息之”就是指生财。
通过“息财富”和“息之”可知司马迁在讲生财时用的“息”是当“生息”解,绝没有作“停息”之意,如果原文是“无息幣”,那“无息幣”的意思就成了不要生财,意思就完全不对了。因此原文也只应是“无息弊”。对“无息幣(弊)”的解释以上诸家均有不妥处。
对于后半句各家的分歧更大。
货殖列传中,司马迁摒弃老子小国寡民社会构想,引发对人本性的探讨,人无不“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势能之荣”,“人富而仁义附焉”,“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简单几笔,论述了利是一切经济活动。
对“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的“食”张守节以及潘吟阁等人都释为“食用”,张释为”烂败可食之货物莫复留滞。而《新诠》的断句为“腐败而食之”,言“易腐败者,尤设法以供食用,如近来德人吃黑面包,无非惜物节用之意,此充类至义尽之言,非真常吃腐败之物也。”清代的方苞释此段话为“务取完善之物,可久藏且易售也。其腐败者则自食而无市于人。”以上观点认为腐败的食物要么设法吃,要么自己吃不要卖人。
对此李笠在《史记订补》中驳斥方苞一说,李笠案:“完物”对下“腐败”而言。此言务求完善其货物,无停息其财币。“而”亦同“则”。“食”犹“蚀”也。以物相贸易,腐败则侵蚀之,物蚀则财耗,所以云“物(货)勿留,无敢居贵。”方云“自食”,岂贾之货物尽属食品乎?且腐败之物何能自食乎?”李笠先生此段话释“食”为“蚀”十分准确,后人基本以为定论。方苞及潘吟阁所言食腐败之物实有悖常理,德国人所食的黑面包也不应指的是腐败变质的面包。“而”同“则”,“腐败而食之”即“腐败则蚀之”,但这里我不同意李笠所言“腐败则侵蚀之”的说法,如果“腐败”和“侵蚀”都是指货物那就语义重复了,“蚀之”应该指的是财币亏本,“蚀”所指应为财币,如前文所言的“息之”一样,“之”在这里代表的是财币。“息之”是生财,“蚀之”则为亏本。
货物腐败变质就会蚀本,所以说货勿留。这里按李先生的本义,应断为“腐败而食之,货勿留”为是,而不应如整理者那样断为“腐败而食之货勿留”。另外原文“货勿留”,《史记·货殖列传》,《订补》“货”误为“物”,整理者也未纠正。
本身就有交易的意思,不一定非在后面加易字。而腐败二字前有没有易却有本质的不同,易腐败和腐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司马迁这里或许是在提醒商家对容易腐败变质的货物不要滞留,如果货物已经腐败坏掉那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腐败变质的货物不要留这样的废话司马迁不会说。清刘光贲在他的《史记货殖列传注》对此句的注也为“易朽之物不可积”,这样的解释似乎没什么毛病。
综上所述,我认为《货殖列传》这段话完整应该作“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弊;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