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对秩序的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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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是一本许多人早已读过的政治学专著,对东、西方政治观念影响达几十年。此书作者亨廷顿关于第三世界发展的研究颇受人们关注,特别对中国学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亨廷顿在早期的作品《政治发展和政治衰朽》(1965年)中就指出,政治发展并不一定是“所有的好事都一起来的”,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往往会导致政治的衰朽,比如军人执政、政治动荡等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1968年面世的此书批判了以往的政治发展研究,提出了新的政治发展观,即强调新兴发展国家的政治稳定,是以政治制度化为目标的稳定。亨廷顿试图摆脱西方中心主义,立足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现状,寻找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平衡。
在书中,亨廷顿详细阐述对政治发展与稳定的理解。亨廷顿政治发展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发展中国家出现政治动荡的原因在于社会变化速度太快,高频率的社会动员、政治参与导致人们的过高期望,形成了对政治体系的超负荷压力,塞缪尔亨廷顿的作品,由于没有健全的制度化体制加以疏导,这种期望就会变成强烈的挫折感,从而转化为不稳定的暴力。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政治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建立有效的社会控制、谋求稳定的社会秩序的过程。
人们通常认为,发展中国家政治不稳定的根源在于贫穷,亨廷顿对此理论提出了异见。他在书中探讨了20世纪50—60年代发展中国家普遍发生的政治动荡的原因,认为这些国家之所以动荡不安,不是由于他们贫穷落后,而是由于他们力图实现现代化。高度传统的社会和高度现代化的社会都是稳定的,恰恰是处在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最容易发生动乱。于是他得出结论说,政治动荡的原因在于一个国家进行了现代化而又未取得现代性。由此他提出“现代性产生稳定,而现代化却会引起不稳定”的命题。
亨廷顿指出,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在政治上的最大区别不在于政治形式,甚至也不在于政治参与(政治民主)的程度,而在于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社会控制的政治秩序。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政治发展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人类可以无自由而有秩序,但不能无秩序而有自由。在亨廷顿看来,在复杂的社会中,人们需要有道德基石的政府与完善的政治制度来调整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这是政治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实现政治稳定的根本途径。在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引起动乱、产生不稳定的诸多因素的基础上,亨廷顿提出了独树一帜的稳定良方,即他的政治制度化理论。他认为要根除国内政治的动荡与衰败,必须建立起强大的政府,并依靠强大政党的缔造与巩固来维持。而政府的强大与否,主要看其完善政治制度化的速度与扩大群众参与水平二者之间是否能实现很好的均衡,这就要重视政党的作用。
必须看到,准确定位冲突的性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多少年来,我们往往将这样的冲突与矛盾人为地政治化或意识形态化。其实,现在我们社会中许多矛盾和冲突的内容本身是很简单的,就是利益问题,不存在政治或意识形态的因素。我们的任务不是要消灭这种现象,而是要为这种现象的发生设立规则,要为这种问题的解决提供制度化的方法。好的制度不是消灭冲突,而是能够容纳冲突和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冲突。因此,增强制度容纳冲突的能力,应当是我们制度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
又如,推动利益均衡,化解冲突与矛盾。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之所以成为敏感概念,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人们往往将不同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集合为一个笼统的概念,而现实中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往往是具体的,如农民的被征地问题,城市中的拆迁问题等。在这些问题上,体现的是具体利益关系,表达的是具体利益要求。如果利益表达的渠道畅通,解决利益矛盾的措施有效,这些冲突一般都不会上升到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层面。
亨廷顿认为政治不稳定的根源就在于现代化,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亨廷顿在考察了许多国家的情况后指出,经济发达和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在政治上都比较稳定,而发生政治动荡的大都是经济上有一定程度发展的。
建立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实际上是构建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建立在利益主体分化基础上的博弈经济,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良性博弈。在这样的体制中,利益表达是博弈的基础。当然,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同时,这也是一个迫切的任务,因为如果这个过程过于滞后,利益关系的失衡将会越来越难以控制。
《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是亨廷顿理论的奠基之作,在书中,作者主要运用了历史比较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历史的回顾,全面而深刻地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现代化和政治发展的历程。认为这些国家应该学习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在过去若干年中,发展和改革的问题已经破题,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并在体制改革上突破关键瓶颈;公平问题实际上也已破题;秩序问题则急待破题。在秩序问题上,我们需要用一种新的关于秩序的思维来替代传统意义上狭隘的稳定思维。传统的稳定是被动的,秩序则是主动的;传统的稳定是静态的,秩序则是动态的;传统稳定往往是与活力矛盾的,而秩序则是与活力兼容的。可以说,在新的发展阶段上,用新的思维重建社会秩序是社会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
塞缪尔·菲利普斯·亨廷顿,(英文名Samuel P. Huntington,1927年4月18日-2008年12月24日),美国当代著名的国际政治理论家,同时也是一名持保守观点的现实主义政治理论家。早年就读于耶鲁大学、芝加哥大学和哈佛大学,1951年23。
秩序涉及极为广泛的因素,比如法治就是秩序最重要的条件。但在这里,我想更加强调的是基础秩序的重建。因为这个问题人们讲得比较少,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正如法律箴言:“秩序并不是一种从外部强施于社会的压力,而是一种从社会内部确立的平衡。”“秩序”首先承认冲突的普遍性,并通过设计交流平台,对话、协商机制来解决冲突,通过自由的辩论探讨形成共识,通过制度疏导释放不满。如果这种情绪是合理的,那么通过制度为之解决,如果是不合理的,必然被更多的人所反对,而不至于久而久之形成可能迸发的力量。“秩序”使政治国家与民众社会的张力被规范化的博弈消解,国家不必再做痛苦的家长,而只需做防止逾越的藩篱。这既有助于国家轻松有效的治理,也有助于公众从公正的立场解决问题。
因此,亨廷顿认为,最关键的是一个政府的效率,“一般讲,共产主义的集权国家和西方自由主义的国家,都属于高效率而非虚弱无能的政治体系范畴。”(注:亨廷顿《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14页。)这种结论无非是认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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