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国家给于贫困农村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通过低保让这些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能够维持下去,农村低保重点照顾的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老弱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人,那么农村低保条件有哪些?低保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 农村低保是按户申请的,因此首先需要由户主提交低保申请;2、 然后准备好家庭人口身份户籍资料、家庭收入证明和财产证明以及保证书等资料提交给有关单位进行审批;3、 审批通过之后,就会公布低保户名单,会对低保户进行发。
1、积极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家庭必须是当地农业户籍且在当地常住。也就是说,具备当地户籍但是外出打工并未实际在当地居住的话,是不能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的。
农村低保申请申办材料规定如下:1、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4、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
2、消极条件
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如拒绝配合入户调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生活水准下降等家庭都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农村低保申请申办材料规定如下:(一)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四)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
农村低保申请程序
1、户主申请
符合申请农村低保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需要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伤残证、下岗证、退休证、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判文书……
2、村委会评议
3、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组成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批准。对未被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送达申请。
5、审批后公示与发放
二、申请农村低保具备条件:(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三、申请农村低保程序: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
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在村委会公示栏再次公示。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实行按季度银行化发放低保金。有异议的,分情况重新审核或聘请专业调查单位协助进行调查评估。
总而言之,国家为低保户带去了福音,他们因为低保过上了好的生活,希望大家能够深知申请低保要求,拿到属于自己的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