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知道发生工伤了怎么办,但是工伤复发之后,企业又该怎么办呢?
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工伤复发,工伤复发就是指劳动者发生工伤,在经治疗康复后,伤情已经基本稳定,又在原工伤部位发生伤病。关键看的是工伤复发和原工伤部位的伤情是否存在医学上的必然联系。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工伤复发,工伤复发就是指劳动者发生工伤,在经治疗康复后,伤情已经基本稳定,又在原工伤部位发生伤病。关键看的是工伤复发和原工伤部位的伤情是否存在医学上的必然联系。
工伤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复发,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然后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法律。
比如,劳动者因工伤腿骨折了,经过治疗后伤口暂时愈合了,在职期间又因其他原因导致已经愈合的骨头再次断裂,这就属于工伤复发。那么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先到治疗工伤的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然后提交至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经确认确属工伤复发的,那么企业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按原工资待遇按月支付治疗期间停工留薪的工资。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
但是对于已经离职的员工工伤复发的,之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了,已经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那么其就不再享有工伤待遇了。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