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性关系不仅道德上受到谴责,也需要承担必要的法律后果。婚外性关系伤害自己,同时也伤害夫妻感情以及家庭。在现如今社会普遍认知中,都是不被理解的。那么各种婚外性关系,法律后果如何?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要追究婚外性的责任,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即不能不提出离婚而单独追责,也不能在离婚之后才提出。中国婚姻法上的损害赔偿有四种情形(《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与婚外性有关的,是“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
只要有婚外性,都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但六种不同的婚外性,有不同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下面分别具体谈谈。
嫖娼
嫖娼(普通的嫖娼,不涉及聚众淫乱或组织、容留、强迫卖淫等其他形态)承担法律责任如下,做别人的情人要怎么做,第一是治安处罚责任,根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二是根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可能会被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
一夜情
一夜情其实是一夜性,和不特定对象偶发的性,所谓的“天亮说再见”,一般没有(或没有太深的)感情纠葛。一夜情这种现象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十几年,现在演变为带着网络语言烙印的“约炮”。
一夜情是人放纵生理欲望的极端了,不付出感情,也不付出金钱,只追求瞬间的快感。一夜情与嫖的最大区别是没有金钱交易。一夜情你情我愿,不涉金钱,没有治安责任和刑事责任。在离婚诉讼中,一夜情和嫖的后果是一样的。
女人给别人做情人的后果1 1、名声扫地,受人唾骂 现在这个社会其实对于出轨女性的包容性与容忍度是很低的,人们对待女人出轨的态度远没有对待男人时那样的宽容。女人一旦一不小心步入了婚外情的道路,不管是给别人当小三,。
私通
结果就是你会受伤害,因为爱是一对一的,爱里不能容得下第三者的。如果你和情人的感情好了,就一定会和妻子丈夫越来越远越讨厌,最后不可能不影响家庭的。一般人伤不起,家庭也伤不起啊!你也不愿意你的丈夫或者妻子有情。
私通是指已婚男女之间或者已婚男女和未婚者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人们常用贬义的“通奸”一词,很多文件中也是用“通奸”来形容落马官员混乱的私生活。
包养
已婚女人当情人的下场 1、名声扫地,受人唾骂 现在这个社会其实对于出轨女性的包容性与容忍度是很低的,人们对待女人出轨的态度远没有对待男人时那样的宽容。女人一旦一不小心步入了婚外情的道路,不管是给别人当小三,还是。
同居
同居指一方和第三者在某一住处较为连续固定地共同生活,“与婚外异性同居”是婚姻法上的损害赔偿情形,在私通和重婚的情形下,一方和第三者可能同居,也可能没有同居;在包二奶情形下,则有同居现象。
重婚
一,情人是男人在空虚寂寞的时候才会想到的,情人只是生活中的调味品而已,情人不过是吃完就可以丢的东西,做情人受伤害最深的还是自己。二,情人的定位好像历来就是小三,女人会把情人看的比老公还重要,男人不管跟情人如何。
重婚是对婚姻制度最严重的冲击,,公然挑战我国婚姻法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是一种犯罪行为。(附《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女人的占有欲是很强的,即使你现在同意做他的情人,你也不会去干涉他的家庭生活,可是时间久了,你会很不希望他 回他自己家,讨厌他和他老婆亲近,你希望他是你一个人的,于是,会想到怎样让他离婚,和你组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