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入托、上学、结婚、买房......几乎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居民户口簿。如果户口簿丢了,该怎么办?9月5日,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为市民整理了一份最新最全的补办攻略。
人口管理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户口簿丢失、损坏补领,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法律证件,如驾驶证、工作证等,到户口所在地分县局户政接待大厅或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1、由户主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填写申请表;2、户口本上有关人员均需带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3、提交申请报告后并上交其他辅助材料;4、缴纳工本费即可。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
遗失居民户口簿的,由户主持居民身份证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办理,户成员凭本人和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填写《补办户口簿申请表》后给予补办;非户成员代为补办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主的委托公证书。材料齐全当场办结。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动作废;遗失的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户口管理部门。
户口本不见了补办的方法如下:1、由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2、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找到户口本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补领户口本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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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介绍,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
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2、补领书面申请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户口簿使用。
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户主对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1、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