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怀胎十月真的是非常辛苦的事情,这个时候真的是不能再工作了,那一般女公务员可以休多产时间的产假呢?
女公务员可以休多产时间的产假
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公务员产假158天怎么算的,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女性公务员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假期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晚育的女性公务员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十五天。女性。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副标题
产假新规
2012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我国原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可以请产前假或保胎假,由医院出具证明,按照病假发放薪资。)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一、公务员产假多少天1、中国各地方和各单位对产假的长度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98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对于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法律依据:《女职工。
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
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最多,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其次是广西,延长了50天。9地规定中产假延长时间最少的也有30天,如,广东、湖北、天津、浙江等。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目前以广西和宁夏最多,广西陪产假由以前晚育才享有的10天增加至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均有25天假。宁夏也明确,给予产妇配偶25天护理假。除这两地外,山西、江西、广东、湖北、浙江规定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天津明确男方有7天护理假。安徽则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0日,但若夫妻双方是异地生活有20日假期。[7]
此外,北京、吉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征求意见或等待省级人大审议通过。
1、公务员产假98天。分别是:(1)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女公务员可以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
省份 婚假 晚婚假 产假 陪产假
(护理假)
安徽 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
(异地生活20天)
山西 3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江西 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 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其中也包括公务。
广西 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 天
公务员产假一般为98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
广东 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湖北 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天津 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浙江 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流产假期
原规定中,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生育保险
原规定中 没有就生育保险以及生育的费用、津贴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