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小编被催婚的时候
经常以身边男生太少
认识不到合适的为由
把长辈们糊弄过去
但是小伙伴们好奇
全国有多少人口?
男女性别分别占比多少吗?
日前,国家统计局
公布了人口数量信息
法律主观: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
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末全国人口141175万人
2022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
重庆产假178天细则,全年出生人口95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77‰;死亡人口1041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3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
从性别构成看:
男性人口72206万人,女性人口6896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69(以女性为100)。
从年龄构成看:
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875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2.0%;
60岁及以上人口2800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97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9%。
从城乡构成看:
城镇常住人口920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6万人;
根据单位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变动,但最少不会少于13天,(有的会把双休日混为一谈)。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
乡村常住人口49104万人,减少731万人;
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65.22%,比上年末提高0.50个百分点。
前段时间中国人口
时隔61年首次负增长
的话题受到了大家的关注
2022年我国人口总量略有下降
主要是由于出生人口减少
一方面因为育龄妇女持续减少
另一方面受生育观念变化
婚育推迟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育龄妇女生育水平继续下降
生不生小孩是大家的自由
小编就不发表个人意见了
每位妈妈都为生宝宝付出了很多
不要因为自己怀孕放弃个人权益
很多准爸准妈们
对生育保险、产假一窍不通
不知道自己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不知道如何领取津贴
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下
2023年。根据2023年重庆最新的产假规定,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即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80天=
产假
重庆产假178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2021年11月25日起实施)
难产产假:难产增加15天。
流产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主观:国家规定陪产假有7天、10天、15天等。因不同地区与单位不同,所以陪产假也会有区别,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局或者单位相关部门为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
多胞胎生育: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保险
职工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的支付范围及限额?
报销范围: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检验、检查项目(除外项目:门诊诊察费、门诊留观床位费、药品、卫生材料费)。
报销方式:在医院直接联网结算报销。
一次孕期报销限额如下:(以医院上传的其怀孕首次检查时间为起始时间,8个月为一个周期)
图源: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重医妇儿医院
注: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而是参加的重庆居民医保,按照我市居民医保现行政策可享受居民医保100元产前检查、400元顺产定额补助,剖宫产及并发症的按照居民医保普通住院政策报销。
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128天)。
注:目前,国、市尚未调整生育保险津贴支付政策,我市仍按照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及128天计发生育津贴待遇。
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12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1.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对象: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申请材料:《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出院诊断、出院记录或出院证(生育医疗费未联网结算的需提供医疗费用手工报销资料);出生医学证明。
2.支付方式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生育津贴按月支付给用人单位;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
注: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进行补发。
护理假
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