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别人口方面,全区共有家庭户9483957户,家庭户人口222961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人,比2010年的2.82人减少0.47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在人口地区分布方面,各地区中,内蒙古有多少蒙古族人口,人口超过300万人的地区有2个,在100万人至3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8个,少于100万人的地区有2个。自治区东部地区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48.55%,中部地区占41.65%,西部地区占9.80%。与2010年相比,东部地区常住人口比重下降了2.7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常住人口比重提高了2.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常住人口比重下降0.06个百分点。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城、城市群及首府城市进一步集聚。
在人口性别构成方面,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275274人,占51.04%;女性人口为 11773881人,占48.96%。以女性人口为100.00,常住人口性别比104.26。比2010年的108.05下降3.79,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在受教育程度人口方面,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94308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208人上升为18688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2年提高至10.08年,文盲率由4.07%下降为3.30%。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和文盲率的变化,反映了十年来我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蒙古国人口为311.9万人(2017年3月底),其中:男性158.5万,女性153.3万。蒙古国人口约320万人(2019年
在民族人口方面,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935537人,占78.74%,比2010年的79.54%下降0.8个百分点;蒙古族人口为4247815人,占17.66%,比2010年的17.11%增长0.55个百分点;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865803人,占3.60%,比2010年的3.36%增长0.24个百分点。我区少数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面貌。
截至2017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为2528.6万人,比上年增加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568.2万人,乡村人口为960.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2.0%,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男性人口为1305.2万人,女性人口为
在城乡人口方面,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为16227475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67.48%;居住在乡村的常住人口为7821680人,占32.52%。同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507301人,乡村人口减少3164437人,城镇常住人口比重上升11.95个百分点。这表明2010年以来我区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48%,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2017年少数民族的人口排行当中,藏族的人口最多达到了1693万人。其次是回族,回族的人口在1059万人左右,其中最少的是毛南族人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