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新个税法施行以来,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扣税前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在面试的时候,被问及员工的工资一般都会回答税前工资,但是如果员工想要用税后工资反推税前工资,怎么计算呢 ? 今天我们来做一下个税推算。
在反推税前工资之前,我们必须得知道,计算税后的工资的公式是什么。
计算税后工资公式:
税后工资= 税前工资 - [(税前工资- 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专项加计扣除) 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 -三险一金
法律分析:税前40万税后多少:交税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一、员工薪酬本工资+岗位津贴+社会保险+加班费+补贴+奖金+年终奖等 其中:补贴、奖金一般包括伙食补贴、交通补贴(不住。
拆解:
税前是5050元按个人所得税率,3500以下免税,3500~5000的部分为3%,即(5000-3500)=1500×3%=455000~5050的部分为10%,即(5050-5000)=50×10%=5税后是:5050-45-5=
应纳所得额= 税前工资 - 三险一金 - 专项扣除 - 专项加计扣除
应纳个税= 应纳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税后工资= 税前工资-应纳个税-三险一金
法律分析:税前的薪资为6500。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第一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举例:
税前工资计算:假设年税前工资为X,则:
税前工资-法定扣除额-社保-其他免税项)*税率-速算扣除数 已知税后工资=5000,法定扣除数=2000,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 假设没有社保与其他免税项:税前工资=5000+(税前工资-2000)*15%-125=5382.
应纳税所得额=(X - 21600 - 24000 - 60000)
应交个税=( X - 105600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税前工资=X-[(X-105600)*税率-速算扣除数]-21600=150000
假设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则X-(0.1X-10560-2520)-21600=150000
通过计算得出X=(171600-)/0.9=176133.33元
验算:
应纳税所得额=176133.33-105600=70533.33元
预扣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应纳个税额=70533.33*10%-2520=4533.33
税后工资=税前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
税后工资=176133.33 - 21600 - 4533.33=150000元。
注意:
累计预扣法下,如果是推算月税前工资,每月税后工资相同,月份不同,个税税率也可能不同,在反推每月税前工资也可能跟着变化。
税前工资为5000,低于个税起征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税后工资为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5000-5000=0,不征收个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