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由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数权经济研究室、DAMA及环球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专家共同编写的《企业数据确权和全球合规趋势报告(2023年)》(以下简称趋势报告)正式发布。
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数据权属与合规专家孟洁介绍说,基于欧美数据合规法律法规的研究,可以看出当前的趋势除了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反垄断外,还力求开放数据交易及流通通道等。
2020年2月发布的《欧盟数据战略》提出,发展数据经济的目标是打造一个通用的欧洲数据空间,使各类数据能够在欧盟内部安全流动。其关键在于促进数据的获取与使用,重点是使更多具有公共利益属性和经济效益的数据充分发挥其价值。
中国的立法动作并不慢。
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继出台,为数字经济的勃兴提供了活动空间和基本边线,构建起保障数字经济安全流通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
然而,社会生产实践中的数据确权难度,并未因相关法律的出台变得更加容易。有学者认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有的则认为,数据的权属最终还是要由法律给出限定。
“数据二十条”的出台,正是基于对数权复杂性的理解,摒弃法律层面的争议,引导市场加速试水,让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血液”尽快流动起来。
企业数据流通面临哪些困境
我国目前已开展数据融合汇聚治理的企业来自车联网、电信通信、互联网平台、金融(例如保险公司、银行等)以及能源等多个领域。
企业一方面受到原则性、指导性政策的鼓励;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边界底线相对严格,企业总是处在既要保障数据安全,又要创新发展的两难境地。企业在操作层面,仍然如履薄冰。
钟宏清楚地记得,2020年4月,香港交易所原行政总裁李小加提出与数据要素相关的8个问题:数据是谁的;怎么确权;能用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什么数据可以垄断,什么数据必须共享;如何去交易,如何去投资;如何去监管,数据市场是人管还是技术管;标准由政府定还是市场定;是否要全球化。
“这8个问题,已经把数据要素市场最核心的难点都列了出来。但坦率地讲,这些问题至今都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钟宏坦诚相告。
孟洁表示,处在不同行业的企业在推进数据融合、搭建数据综合治理平台等项目时,通常都面临数据确权的难题,普遍缺乏对数据物质体、信息价值体和权利关系体三类数据权利主体之间关系的认识。
首先,当数据处理者众多,谁提出社会人的观点,即涉及多类数据物质体和信息价值体,且各方权益存在冲突时,企业难以确定并保障各方主体的权益。
以车联网为例,该场景下的数据处理者较多,包括数据的采集者、传输者、存储者、清洗者以及标注者等。但车联网行业缺乏统一的数据流通规则与行业标准,这些主体之间的数据交互行为就难以进行规制。当同样的数据被多次流转时,如何确定各主体的权利并分别保障各方的利益是一大难题。
其次,在对数据要素进行确权时,如果需要获得大量参与主体的授权,会直接提高数据流通的门槛和成本,阻碍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化。如果某电信公司要在保障个人隐私前提下开展数据开放流通运营工作,就一定会面临这种情况。
最后,企业内部权利部门难以识别和追踪数据要素的侵权行为。由于数据要素的无限复制性和隐秘性,很难判断被授权方是否使用了某个特定的数据要素,并且难以确认被授权方是否基于数据要素获得收益。如果无法识别和定义针对数据要素侵权的行为,也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那么对数据进行确权将没有意义。
此外,还有其他因素导致数据确权困难,例如:参与方对数据确权的意识未能统一,数据流转的场景变化复杂,数据确权的标准尚有缺失,数据确权在企业整体工作中的优先级相对较低等。
作为趋势报告主要发布方,钟宏团队希望能从理论体系角度创新,为企业数权界定破题,针对确权和合规两大企业刚需问题,提供基于成功实践经验的路径和方法。
企业数据确权有待“解套”
“社会人”假设最早来自于梅奥(G.E.Mayo)主持的霍桑实验(1924—1932)。梅奥认为,人是有思想、有感情、有人格的活生生的“社会人”,人不是机器和动物。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成员,金钱和物质虽然对其积极性的产生具有重要影。
“但与此同时,我们在实践中也发现目前仍处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初期,权利关系、价值机制、技术支撑等数据要素市场构成部分,还需要不断推进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 任丽娅从企业角度提出需求。
在近期举办的几次研讨会上,钟宏试图用自己团队的研究成果——数据“三体”理论(“数据物质体”“信息价值体”和“权利关系体”)帮助企业“解套”。
识别企业数据权利主体,需要在企业数据社会活动中,辨别构成数据权利关系的事实。
换句话说,结合数据特性,可以将企业数据社会活动划分为数据生产环节、信息处理过程、权利关系治理三大类型,由此识别出上文提到的数据“三体”,这与“数据二十条”的三权分置的逻辑遥相呼应。
那么,精准识别权利主体之后,清晰定义权利关系,为权利关系获得法律认可与保护找到依据也是不可或缺的步骤。
社会人是哈佛大学教授霍桑在霍桑试验后提出来的,之后又经英国塔维 斯托克学院煤矿研究所再度验证.
钟宏提出,区别于自上而下的“规范确权路径”,他们将这种方法称之为企业数据“精准确权路径”。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纪珍教授谈道:“本次报告发布了‘企业数据精准确权路径’,是针对AIGC时代数据确权与合规治理挑战提出的全球企业通用的数据确权理论和方法体系。该方法体系在中国大型央企进行了实践,总结出中国电力数据精准确权应用指引,这些都在报告中有所体现。”
趋势报告呈现的这些研究成果,就是试图为企业数据确权“解套”。
梅奥、马斯洛、赫茨伯格和 麦格雷戈等。根据应用心理学基础知识得知,提出“社会人”假设的代表人物是梅奥、马斯洛、赫茨伯格和 麦格雷戈等,是心理学的必考内容。人物指在某方面有代表性或具有突出特点的人。
那么,企业在数据确权过程中,需要解放哪些思想,并积极参与创设数字经济活动中丰富多彩的数据权利和关系呢?
高绍林建议,企业内部的数据合规部门工作人员,首先要从基础概念上理解数据,摒弃用传统物权的理论范式解释数权,避免过多内耗;其次,尽可能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帮助跨越个人信息数据与商用场景大数据之间的障碍,只要数据集使用过程中做到“数据可用不可见”“不可回溯个人信息”即可;此外,可继续探索建立各类法律法规条文智能检索和风险预警管理平台,对数据全流程实施包括分级分类、权属划分、权利义务分析等在内的智能化合规管理。
中国企业破冰具全球意义
钟宏经常在研讨会上分享数据“三体”理论指导下的优秀企业实践系列案例。
在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方面,有关优秀企业会在建立内部数据分类分级制度的前提下,明确各类型、各级别数据的处理要求,依托分层的思想对不同数据设置不同的数据权限。
在合规体系建设方面,相关企业会通过创新方式设计数据授权运营体系破解困局。
在数据盘点与治理方面,相关企业会在通过盘点方式厘清企业数据资产目录后,根据实际业务场景需求,制定数据标准以支持数据共享交换,对数据交互场景实现闭环管控,同时基于高效管理和配套合规工具,提升数据的使用与管理能力。
此观点最早来自于梅奥(G.E.Mayo)主持的霍桑实验(1924—1932)。梅奥认为,人是有思想、有感情、有人格的活生生的“社会人”,人不是机器和动物。“社会人假设”是梅奥等人依据霍桑实验的结果提出来的。这一假设认为,人们。
这些优秀案例被记录在趋势报告中予以发布。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从企业的角度精准确权,我觉得定位特别好。”汪广盛比较了解美国的情况,“我在美国真的没有看到这么一种能够‘落地’的模型和系统。”
DAMA国际主席皮特·艾肯(Peter Aiken)则表示,数据确权与合规,是全球企业数字化发展过程中共同面临的难题,也是DAMA数据治理体系需要研究的重要领域。DAMA和清华大学、环球律师事务所等专家共同编写趋势报告,希望能与全球各国政府及行业企业共同推动数据流通与数据资产价值的发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任丽娅介绍,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一方面,中国工商银行通过深挖数据资源价值,创建信贷风控模型,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与风险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中国工商银行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作为试点单位参加政策制度研讨会,对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建言献策。此外,中国工商银行从数据金融属性的角度,持续探索实现数据要素价值的途径,不断加大金融制度与产品创新力度,对北京市首批参与数据资产评估试点的企业提供创新金融服务,重点从数据资产信贷、数据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加强金融配套的支撑。
混沌始初开,迷雾终消散。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总结促进理论创新,在应对新的挑战时,最受欢迎的永远是知行合一的行动派。(何 屹 房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