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已经年满60周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还没够年限,该怎么补缴?又该怎么领养老金?
近日
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
发布通知
明确了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及待遇领取有关问题
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怎么补缴往年的个人养老保险,在2014年2月之后参保的,从参保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在2014年2月之后参保的,从参保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养老保险补交情况具体如下:1、参保人以个人名义交纳养老保险的,补交养老保险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2、用人单位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的,补交时用人单位应当持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
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未及时缴费的,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补缴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不计算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年满60周岁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到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从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需要补交养老保险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缴费标准最低档次确定,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缴费完毕,可享受养老保险。补缴金额的算法是补缴时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乘以应补年。
领取待遇后,参保人员不能再继续缴费。
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选择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养老待遇从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次月起执行。
补交养老保险 有两种方式:一是个体补缴: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欠缴(如失业期间或两个单位调转等)。由个人到户口所在区的养老保险公司个体处进行补缴。补缴标准以当年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比例为18%。二是单位补缴:由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