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因与父母不和,想要和父母断绝关系,那么断绝父女关系真的可以吗?法律上是否认可?和小编一起看一下今天的法律小知识吧!
断绝父女关系,法律上是否认可?
父母子女关系分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子女未满18周岁,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年满18周岁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一切民事行为与家庭成员无关联,无需断绝关系。
一、我国法律中没有关于自然血亲的断绝父女关系的规定,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
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二、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这种关系通常情况下是可以人为解除的。
法律分析:亲生父女关系是无法通过法律的方式断绝的,因为这是事实关系,不是其它的法律关系可以说通过协议、公证这类法律行业来解除。即使双方写了一个合同,说从今天起,我们断绝亲生父女关系,这个合同也是因为违背社会公共。
1、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
既然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但是,现实中的确存在着所谓断绝父女关系的情况,对此,只能说。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断绝父女关系的条件如下:1、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这种关系是无法改变的,因此我国法律不支持断绝亲生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行为;2、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抚养。
所以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2、再婚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1)没有抚养教育关系
对于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双方为姻亲关系,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因生父或生母一方死亡而终止,或双方离婚时,这种属于姻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也就随之解除。
父女关系断绝需要手续具体如下:1、法律上没有关于断绝父女关系的规定,法律不允许断绝父子关系;2、父母与子之间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血缘关系无法改变,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3、父母离婚。
(2)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法律上父女关系无法断绝。由于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断绝,也不能通过登报。
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继子女未成年,为维护子女的利益,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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