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团长:我儿时父母离异,把他们一套商品房确定给了我,在我成年后父母就将房产过户到我名下了。后来,我母亲去世了,我父亲再婚;我也结婚生子,并一直在部队服役,我妻子带着女儿住在该套房中。近期,如何用法律断绝父子关系,我父亲不停地上门索要此房产,严重干扰了我妻儿的生活。我想断绝与他的父子关系,请问手续如何办理?
朱律师:需要告诉您的是,亲生父亲与儿子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除,也不可以双方协议解除。所以,您问的手续是办理不了的。
父子关系不能断绝。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即使双方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该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的。但如果是收养关系的,可以到被收养人常。
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不能与父母断绝关系,但法律上可以撤销父母的监护资格。监护人有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
《治安管理处罚法》
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并不承认断绝父子关系这一说法,要结束亲子关系,唯一合法的方式就是将未成年子女交与他人收养,但是收养也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收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成立亲子关系,。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父子关系不能解除,但如果是收养关系的,可以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