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
新规实施后
将一般情形下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但对具体情况的产假规定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女性生育孩子可享受的假期
延长至158天
许多人认为
根据我国法律,应该享受98天以上的产假。我国《劳动法》规定,第51条劳动者在法定假日和婚礼假期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使用者应依法支付工资。第62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以上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进一步规定,第。
这相当于“把产假延长到了158天”
一、产假一般多少天1、产假一般98天。分别是:(1)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女职工可以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
对此
天津市人社局明确表示
“产假158天”的说法
是不正确的
一、产假法定多少天1、产假的具体休假时间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女职工难产,增加产假15天;(3)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
Q&A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一、产假的一般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近日,有网友在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留言询问:剖腹产的生育假是否在158天的基础上额外多15天?
对此,市人力社保局回复:首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产假158天”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女职工的产假一般有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则享受42天的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
市人力社保局在回复中,进一步解释称,产假和生育假(产假)的法律依据不同、执行条件不同、相关待遇不同,不能将98天产假和60天生育假(产假)混同为同一种假期,国家规定怀孕多久可以休产假,更不能简单说“产假延长到158天”“产假增加了60天”。,
产假
生育奖励假
适用对象的区别
转自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