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防控检疫工作指南》
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交通防控工作要求,第一次港澳通行证怎么办理,进一步加强管控力度,一律从严检查,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测,实行分类管控。现制定以下工作指南:
1外地车辆及人员来留检查措施
(1)自即日起至解除禁令止,境内所有国道、省道、县道等道路出入口全部设置管制检查点,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生产生活保障、应急救援的人员及车辆予以检查放行外,外地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请自行返回。需过境留坝的,各防控检疫点进行详细检测、登记,交由交警部门监督出境。
(2)所有外省来陕返陕人员须查验是否按要求填报人员健康信息,未填报的现场组织扫描二维码填报,无填报条件的要求填报《旅客健康信息登记表》。拒绝填报的严禁其入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3)留坝各单位工作人员返岗,必须详细询问在县外滞留的时间、地点,由返岗人员所在单位或镇村(社区)出局证明后进行详细的检测、登记,交接后放行,后期必须由所在单位或镇村负责居家隔离14天。
(1)县内流动车辆一律不得上高速。凡是县域内进行公务活动的公务车辆及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核发工作牌证,凭工作牌证可免检放行车辆及人员,实行一证一人,不得转借,无牌公务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并登记后上报指挥部纪律监督组。
(2)县域内流动的其他社会车辆和人员流通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疫情管控措施,由各镇(办)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对于汉台区河东店镇天台山村村民返回情况,一律查验身份证,并由天台山村负责人确认无误后进行登记放行。
1、申请方式:申请人本人到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已满60周岁可由其子女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2、需要资料:提交填写完整的《各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1、在汉中市内承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及商贸、物流车辆,经所在单位或企业审核并出具介绍信(附件1),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联系电话:3921473)审核发放车辆通行证(附件2,扫文末二维码可下载附件1、2)。
2、在汉中市外承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及商贸、公务车辆,由所在单位或企业开具介绍信,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出具证明,由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发车辆通行证。
通行证的办理,具体如下:1、需要去当地的发证地车管所办理;2、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单位车辆的需要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到咨询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持所需资料到认定岗认定车辆,拓印发动。
3、留坝县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活动办理通行证由所在单位开具《派车单》,党群部门由县委办核发车辆通行证,政府部门及驻留单位由政府办核发车辆通行证,各镇(办)工作人员外出征得政府办同意后由各镇(办)自行核发车辆通行证。因私请假的,参照执行,并提前告知:“返回后必须对其采取居家留观14天措施”。
《通行证》办理程序,申请程序为:货源企业向属地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申请函填写务必真实、完整、准确;运输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单趟车辆按一趟一函管理。出省货运车辆需要提。
5、各通行证办理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台账,严把审核关口,施行谁证明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放谁负责。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来源:留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