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箱蜜蜂,竟然在一天之内突然全部死亡了。为了这些蜜蜂的死,养蜂的蜂农邹某较上了劲。
老邹急了,赶紧制止老洪:“我不是告诉过你,打农药要提前告诉我,距离这么近会影响到我的蜜蜂的。”
老邹让老洪马上停止施药,可当时老洪已经基本完成了撒药的过程。
如果你不想用气雾剂,也可以用电动鼓风机将甲萘威等杀虫粉吹进蜂窝内。杀虫粉无法立刻杀死蜜蜂,但工蜂会把它带入蜂窝中心,最终消灭整个蜂巢的蜜蜂。
由于蜜蜂被毒死,老邹和老洪就损失的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无法达成协议。去年9月,老邹向开化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77000元。
庭审中,老邹向法官诉苦说:“以前蜂箱里密密麻麻的蜜蜂基本都死光了,我这一年都白干了!”
“我在自己稻田里撒农药,又没对着你的蜜蜂撒。你蜜蜂紧靠着我田边,也没做什么警示标志,之前蛰了我和我家人很多次,我们还没找你要医药费呢,你还告我!” 而被告老洪也喊冤,他认为在自己的田地里撒农药,是正常的生产活动,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一审审理认为,原告在庭审中确认蜜蜂死亡数量为107箱,每箱蜂按700元估价,符合养蜂市场的价格,原告的经济损失确定为74900 元。被告在自家农田里施撒农药“敌敌畏”,明知离农田边不足10米的地方有蜂箱,在未对原告进行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施撒农药,存在过错,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对此造成原告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原告对自己喂养的蜜蜂负有更大的安全防范注意义务,本身没有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原告对自己的损失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开化县法院判定被告老洪承担40%的损害赔偿责任即29960元。
蜜蜂的生活特点是在有空间的“容器”中生活,这些容器可能是我们养殖蜜蜂的容器,也有可能是野外生存的树洞或者石洞之类的,不管是哪种形式,我们想要蜜蜂活着需要一定的技术,但是想要蜜蜂死掉都是非常简单的。
之后,被告老洪不服,提起上诉,衢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
杀虫剂。蜜蜂是一种昆虫,农药(尤其是杀虫剂)大面积喷洒后,易引起蜜蜂直接接触药剂而中毒,有时则因蜜蜂吸食有毒的花蜜或水而中毒,有时蜜蜂将带药的花粉带回蜂房,使整群蜜蜂中毒死亡。各种农药对蜜蜂的毒性有大有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能够合理的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对其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那么,一般情况下,这个人就应对可能受其行为影响的人负有注意义务。每个人都是社会群体中的独立个体,同时又与整个群体休戚相关,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承担起不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