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怎么办?这是不少劳动者会碰到的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作换城市了社保怎么办,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社保转移需要的手续材料如下:1、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2、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
如果是企业职工,可由新工作单位办理转入申请;如果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自己向新参保地提出转入申请。具体来讲,劳动者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及手机端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363个服务渠道进行办理。进入系统后,选择新的就业地,填写相关信息,经人脸识别认证后,即可提交申请。
1、携带证明材料,去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
对此,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退休时,先看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是不是户籍地。若是,则在户籍地办理手续、享受待遇;若不是,则看是否存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存在多个的,要在最后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手续、享受待遇。若以上条件都不满足,则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在户籍地享受待遇。(李心萍)
1、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2、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