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小芳爱美心切,不惜为美挨刀,却引发了一场纠纷……
基本案情
小芳于2019年11月16日在某医美公司接受假体隆乳术等8项手术,总费用为48.8万元。术前,小芳自述“体健”,无既往病史。基于对乳腺癌等疾病诊查的顾虑,小芳要求将假体植入胸大肌后方,医美公司口头同意。小芳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医生可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式。
医美公司称,手术过程中,发现小芳肋骨轻微外翻、腺体量较少,故调整治疗方案为“双平面”技术,即假体部分植入乳腺后方,部分植入胸大肌后方。术后,小芳对手术效果表示满意。2020年10月,小芳被诊断为左乳腺癌。检查过程中发现,双乳假体均在胸腺后。
小芳认为,医美公司擅自变更假体植入位置,自胸大肌后变更为乳腺后。
医美公司认为,采用“双平面”技术,假体植入后发生位置移动属常见现象。
为了检查及治疗的方便,小芳于2020年11月27日手术取出左乳的假体。因无法协商解决纠纷,小芳以医美公司擅自变更假体植入位置为由,起诉请求判令医美公司退还医疗美容服务费用48.8万元,并赔偿三倍医疗美容服务费用146.4万元。
裁判结果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医美公司向小芳退还医疗美容服务费25万元。
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关于植入假体位置的问题
医疗行为中赋予医生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式的权利,是因为医疗行为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且对患者的生命健康影响重大,如不赋予医生该项权利,在紧急特殊情况下,预定治疗方式可能会影响医疗行为的救治效果,甚至会影响患者的生命安全。
在小芳要求将假体植入胸大肌后方的情况下,医美公司未如实告知,而是在手术过程中自行调整,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小芳的信赖利益。
关于小芳未如实告知乳腺癌家族史的问题
有那多的整形医院,难以选用,仅有搞清楚了,就始终不会花费了钱,还不能得到较好的效果。现如今有各种 各样的医疗美容机构哎,故而患者更需另眼相看切莫良好不要选择实惠的小型美容诊所小诊所,如何选择正确 的医院,对于希。
根据医美公司的陈述及其提供的文献资料,假体隆胸手术与乳腺癌发生无关,是否有乳腺癌家族史除对假体植入位置的选择有影响(为避免影响乳腺癌的诊查,不能放置在乳腺后方)外,没有证据证明对手术的其他事项有影响。
企业回选择整形机构,要看机构资质和医生资质经验,如选择非正规整形机构,会增加风险。苏州美莱美容医院在苏州地区拥有两家连锁医院,在整形美容、皮肤美容、口腔美容、无创美容四大现代医学美容项目,用专注与专业深耕14年,服务于众多爱美人士。在。
关于医美公司是否违约的问题
综合8项手术的难度、各手术费用的相对市场价格等因素,酌情确定假体隆胸术的费用为25万元。
法官说法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董广绪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少爱美人士不惜为美挨刀。本案纠纷告诉我们,求美之路并不平坦,存在众多纠纷隐患。
为减少求美路上的障碍,对爱美人士提出建议:
1.选择正规医美机构;
2.根据身体情况谨慎接受医美手术;
3.手术前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及家族病史;
4.手术的重要事项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对医美机构提出建议:
1.制作有针对性的术前问卷,做好术前体检,确保手术方案不损害爱美人士的身体健康;
传统手术 500元,韩式微雕手术 800元,韩式微雕光离子整形术 1200元 !为了您的幸福生活,建议提早就医!
2.充分告知手术风险、手术备选方案等,保障爱美人士的知情权;
3.非必要不行使治疗方案调整权,保障爱美人士的自主选择权;
4.明码标价,保障爱美人士的公平交易权;
5.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如在术后通过CT等方式固定假体植入位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