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中山派出所连续两天查获涉嫌非法运输危化品的车辆,甲醇闪点60度算不算危险品,并抓获危险驾驶嫌疑人2名,合计收缴甲醇1200斤。
前不久,中山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在荣乐东路上拦下一辆可疑客车,发现车上后排座椅全部被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蓝色塑料大桶,其中2个桶内装满了疑似甲醇的不明液体。据嫌疑人张某交代,两个桶里一共装了600斤甲醇。
分子量32.04,相对密度0.792(20/4℃),熔点-97.8℃,沸点64.5℃,闪点12.22℃,自燃点463.89℃,蒸气密度 1.11,蒸气压 13.33KPa(100mmHg 21.2℃),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 6~36.5 % ,能与水、乙醇。
驾驶员王某承认,每个桶内都装着50斤的甲醇,共计600斤。
经鉴定,两辆车所装液体均确系甲醇,闪点(使用点火源造成液体汽化而着火的最低温度)分别为18℃和10℃,属甲类可燃液体。
无水甲醇闪点是11℃,由于易燃易爆而且蒸汽有毒,所以应当储存在阴凉、避光、通风处,远离火种和热源,仓库温度不宜超过30℃。需要采用密闭容器存放,且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接触。
目前,警方已对上述2名涉嫌危险驾驶的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